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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探索丧尸的食谱

第三章 探索丧尸的食谱

书名:末日蟑螂2:丧尸传作者名:伟岸蟑螂本章字数:2937更新时间:2022-06-08 11:52:14

第三章探索丧尸的食谱

在夜色彻底降临之前,他必须寻找一个安全点,至少能躲过夜幕中的猎食者。

小镇的建筑不少,可供选择的位置不多,除了丧尸集中的十字路口,程前不敢到偏远的地方,谁知道哪里隐藏着什么?所以他走进了十字路口附近的KTV。

KTV所在的位置不错,面积不怎么大,上下三层楼都查看后,才数出十间包房,就连大厅都只有三十平米,除了吧台后的酒柜,就只有一排沙发。

将所有从包房里翻出来的丧尸,粗暴扔出门外,程前用一台冷柜将大门堵死,至此,整个KVT都属于他了,这家没有安全通道的违章经营场所,带给他无比的安全感,同时也带给他彻骨的孤独。

丧尸是不缺乏物资的,至少整个小镇都是程前的,身为丧尸的他,不需要在其他丧尸的爪牙下亡命奔逃,用生命去寻找延续生命的物资,在这里,他想要什么,直接伸出双爪就够了。

坐拥无数物资的他,能够拥有的财产却又少的可怜,除了身上的衣物外,就只有一只长管不锈钢打火机,KTV除了满满一酒柜的啤酒与劣质红酒外,最多的就是小小的红烛,这些红烛能在黑暗中带来光明,也能让程前不用在黑暗中煎熬。

不知未来,不知前路,至少不知道身为一只丧尸,会有怎样的将来,待在这个小镇,也许是个不错的决定。

人与丧尸的区别,是因为思想,而作为一只有思想的丧尸,程前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在略微温暖的烛光下,程前安静的坐在沙发上,思考着成为丧尸的种种。

丢失了成为丧尸的记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陌生的小镇,也不知道末世是怎么发生的,但他知道,末世是危险的,无论是人类还是丧尸。

昨夜的野兽袭击事件,对小镇造成恐怖的破坏,差不多能与携带装甲车与重火力的正规军连队相等,这样的野兽,在野外还不知道有多少。

程前终究是怕死的,哪怕作为一只丧尸活着,他也不会妄自舍弃自己的小命,因为他带着父亲的遗愿,要好好的,好好的活着。

在父亲出事之前,程前的生活是安稳而平淡的,自然也会与普通的大学生一样喜欢美女,喜欢游戏,喜欢宅在寝室看小说,末世小说他也看过不少,因为时间的关系,他没有在第一时间记起,现在他才逐渐想起曾经看过的小说。

程前看过的小说不少,但是有印象的不多,很多末世小说要么变成修真,要么变成玄幻,要么变成科幻,剩下的也多是系统重生,唯一让他有感觉的,好像是《末日蟑螂》。

内容大多记不得了,但里面描述的变异兽,似乎与昨夜突然袭击的野兽相似,相比书中的描写,昨夜的野兽似乎更加可怕,这让他在畏惧的同时,也在思考,丧尸是否能够变强?

如果有选择,程前更愿意保留人类的身份,哪怕在危险重重,缺乏食物的末世,远比别人更多经历的他,也会比别人活得更好。不只是他勤劳而坚韧,还有他更加成熟的思维与能力。换做别的人,有几人能在大三辍学,用三年时间,用双手还清六十万的欠债。

可成为丧尸,程前也不希望自己成为一只,等着被野兽吃掉的炮灰丧尸,若是能够有变强的途径,他更希望自己吃掉昨夜的野兽,猎物未必不能成为猎手,只为了那骨子里的坚韧与不放弃。

思绪越多,念头越繁杂,各种看过的小说走宛若万花筒般出现在脑海,程前异想天开的在心里呼叫系统,貌似系统文很流行,可终究是幻想,系统也没有出现,然后他开始尝试寻找金手指。

丧尸的力量很大,大约是普通人的两倍,能让程前轻易的抱起冷柜,丧尸的速度不快,但爆发性很强,在有准备的前提下,短途冲刺未必跑不过猎狗,还有丧尸的爪子很锋利,十分钟不到,就能抓穿包房的木门,虽然木门不怎么结实。

各种尝试后,期间程前又尿了一把裤子,并未有更多的收获,除了普通丧尸的本能外,他也没有找到金手指,对此他很遗憾,貌似他没有主角模板。

丧尸不会疲倦,只会因为过度运动而消耗体力,等到最后一点体力消耗干净,就会像废弃的电池,彻底被遗弃,成为一具干尸。

这时,本就没有接受食物的胃又开始抽搐,程前再次被饥饿折磨,这次连水都不管用了,强烈的饥饿,让程前将目光盯上了吧台的酒鬼。

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红酒,上面的标签看上去高大上,但实际上字迹模糊,边缘毛躁,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无法使用开瓶器,程前将瓶颈撞在吧台的大理石边缘上,洒落了一地的红。

程前的眼中只有黑白与红色,红色是能勾起食欲的颜色,浑浊的眼神呆呆的看着水晶杯里的红,心中泛起特别的痴迷,荡漾的酒水散发出红酒的香,虽然属于廉价劣质红酒,但也是经过卫生检查的,至少喝不死人,对丧尸体质的程前来说,就更不用在乎了。

当第一口红酒入口后,程前决定,以后再也不喝水了,一种淡淡的香,一份厚重的醇,慢慢在舌尖上晕开,激活了差点被遗忘的唾液系统,当酒水滑进喉咙,就像德芙的巧克力广浩,丝般润滑,久久余味。

记忆就像被拉下的电闸,衍生出无尽的黑,再次被光线照耀的程前,发现自己竟然没在KTV里,而是在乡镇办公楼的最顶部,紧紧的抱着国旗柱,下身还是光溜溜的,只有一双看不清颜色与款式的运动鞋还在脚上。

脚下湿漉漉的一片,也不知道尿了几次,至少程前明白了一件事,他的酒量并未因变成丧尸而提高,反而更糟,至少他在人类时,喝了酒就会睡觉,绝不会发酒疯爬旗杆子。

从乡镇办公楼下来的程前,依然沉浸在严肃的思考中,不知不觉来到一片橘林,数十颗橘树一如既往的青葱如翠,在斑驳的树皮上,还有虫子啃咬过的痕迹。

“地老虎?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突然而来的念头,让程前激动起来,他记起小时候的经历,在树木下的土壤里挖地老虎,地老虎是蝉在没有蜕壳前的幼虫,虽然已经不再成为食物,但老头子还会经常感叹,这玩意儿就是六七十年代的蛋白质。

地老虎喜欢呆在蜜源植物附近的土壤中,橘树正是蜜源植物,程前跪在树下,用黝黑的爪子挖掘,此时此刻,锋利的爪子比手指更有优势,坚硬的土壤很轻松的刨开,露出下面的黑土。

若是有人看到,一定会感觉好笑,一只没穿裤子的丧尸,正在挖土,还一边挖一边流口水,口水显然是唾沫被激活后的症状,一般的丧尸还流不出来,证明程前确实是一只特别的丧尸。

一只半尺长的蠕虫突然出现,让程前发愣,这只大家伙似乎,可能,很像地老虎,可为什么这么大?就这一愣神的功夫,半尺长的蠕虫就消失在土壤中,急的程拼命的挖,很快就挖到一个空洞,七八条大蠕虫一起蠕动的模样,让人毛骨悚然,让程前心花怒放。

因为笨拙的关系,程前并未抓住所有的蠕虫,只有四条蠕虫成为他的战利品,而生物独有的清香,让他心旷神怡,虽然他从不知道,蠕虫也有香味,但在丧尸的嗅觉中,蠕虫就是这般诱人,不止一次的涌起塞进嘴里的冲动,他要迫不及待的吃掉它们。

压制进食的欲望,程前像一名收获满满的猎人,提着四条蠕虫像火锅店进发,那里有他准备好的餐具,他要好好的露一手,慰劳自己。

事实上,在他遇到第一只丧尸后,事情失控了,生物的气息,让呆傻的丧尸发出愉悦的嘶吼,然后数只,数十只,数百只丧尸宛若洪水般像他涌来,除了扔掉蠕虫逃跑外,程前想不到别的办法,这种程度的冲击,绝对会让他被踩成肉泥。

就如程前所想的那般,率先发出嘶吼的丧尸并未成为获胜者,而是变成一堆被踩踏后的丧尸残骸,随后这只彻底死亡的丧尸就被分食,对此,程前学习到新姿势,死掉的丧尸不再是丧尸,同样也是丧尸的食物。

“好吧,我们不再是朋友……。”

这是程前对丧尸群的告别,昨天他还渴望无数的丧尸包围自己,保护自己,可在今天,他决定与丧尸群分道扬镳,因为丧尸会抢夺他的食物,一不小心,还会被丧尸群造成踩踏事件,貌似丧尸群的危险,比饥饿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