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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再回末世

第十章 再回末世

书名:末日蟑螂2:丧尸传作者名:伟岸蟑螂本章字数:2636更新时间:2022-06-08 11:52:14

第十章再回末世

“一个月?穿越?来回穿越?是意外还是阴谋?”

程前站在窗口,看着远处游走的丧尸,在心中念念自语。

比起上次觉醒的惶恐,这次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淡定,因为他知道,自己一个月之后,很有可能会再次返回现实世界。

所以比起上一次,一门心思的艰难求生,现在的他多了几分淡然。

“虽然记不清具体时间,但能携带物资穿越是肯定的,下次试试带上所有黄金……。”

有了退路,程前也不再将末世当做绝路。

此刻,在他眼中,末世反而是一条发财捷径,这里有无数的财富,等着他弯腰拾取,没有一点困难。

黄金,人头像,还有古董珠宝,太平时代求之不得的东西,在末世里却一钱不值,这真是让人开心到讽刺。

猎枪与斩马刀依然排列在桌面上,一如他离开时的样子。桌面的尘埃不多,只有淡淡的少许,大约三天的积存。也就是说,他在现实世界的一个月,依然是末世的三天。

仔细换算下来,他的寿命凭空增加了十倍,这是怎样一种让人愉悦的好事啊?

唯一的问题就是关于丧尸身体死亡后,对现实世界主体可能的伤害,也许丧尸身体死亡,就再也无法回到末世,也有可能两边都会消失。

对此,程前不敢赌,更不会去尝试,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末世,都必须珍惜小命,这是他咸鱼翻身的最大金手指。

彻底理顺思绪,制定了远大的目标,程前不再去多想,握住斩马刀走了下去。

荒废了一个月,他必须将现实世界耗费的时间练回来,想要得到多少,就得准备付出多少,不劳而获,永远都是危险的前奏。

打通了两个世界的通途,程前也变得更加勤奋,不但开始坚持不懈的练习刀法,也开始更加主动的搜刮物资与财富。

谁也不知道,这座安静的小镇隐藏着多少财富,在他离开这里之前,必须找出来。

上次从暴发户家里翻到了金砖与羊脂玉扣。还有大量的人头像没有取走,这次程前毫不犹豫的大扫荡,不但取走了人头像,还将人家的卧室翻了底朝天,结果又搞到七八条拇指粗的金项链,半两重的金戒指,以及沉甸甸的金手镯。

由此可见,人家只是将黄金首饰当做普通饰品。

当程前看着面前半箱子的人头像,顿时笑的合不拢嘴,半箱子人头像,至少有五十叠,等于五十万,这可是现金,拿回去就能用的,买车都够了。

可随后,程前的心情就像乌云盖顶的暴雨,糟糕到了极点,末世的人头像与现实世界还是有所差别。

最大的差别是多了个金色五角星,属于多余的防伪标签,还是那种异常显眼的防伪标签,拿出去用,除了瞎子,没有人会认不出来。

“算了,还是老老实实走私黄金吧,希望翡翠能值些钱,貌似自己也不懂啊,玻璃种和其他的种究竟有什么区别?”

程前不能利用人头像,对翡翠也失去了信心,唯一能够依仗的是黄金,可黄金又没有出手渠道,至于古董,有名有号的都有记录,没有名号的又不值钱,总是让人难以取舍。

用了一个多星期,差不多将能开的房门都开了,但找到的财富并没有达到预期,因为大多数人都习惯将财产存在银行,黄金多是小巧的首饰,倒是钻石戒指不少,可钻石本就是坑货,现实世界,典当行也不收钻石,最多扣下钻石收铂金。

除了收集黄金外,程前每天都会检查外围丧尸的数量,就像他猜想的那样,外围丧尸的数量每天都在减少,也许单次数量不多,可架不住时间长,十天时间差不多消失了上百个,也许再过一两个月,小镇的丧尸就会彻底消失。

烦躁的程前很想抽出斩马刀砍几个丧尸发泄,可他又不敢,不是害怕,而是担心丧尸少了,掩体就不够用了,郁闷不已的前程突然听到一阵阵尖叫,声音很弱,无法确定范围。

“嗯?难道是老鼠?”

突然想到上个月设下的捕鼠器,程前来到了陷阱房。

一进门就看到一只腊肠犬大的老鼠在地上打滚,四肢与尾巴都被夹住,甚至连鼻子都被夹住,地面全是斑斑血迹,全是老鼠奋力挣扎留下的。

这只大老鼠看到程前,两只黝黑的小眼睛,闪现出恐惧的惊悚,这一切都没被程前注意,他此时正需要一个靶子发泄心中的郁闷,斩马闪过流光,轻松划过老鼠的脖子,将其一刀斩首。

长时间的充足食物,让程前的身体日益强壮,也许日积月累看不出来,实际上他的力量比上个月饿肚子时,至少强了一倍,达到平均正常人的三倍。

将老鼠斩首后,程前本来不准备吃它,貌似他已习惯蠕虫的味道,可不知道为什么,老鼠流出的殷红血液,是那么的带感,浓浓的血腥,又是那么的芬芳美味……。

为了将狗大的老鼠带回去,程前很大方的将老鼠头与老鼠尾巴扔给了丧尸群,就在丧尸群争抢的时候,他带着剥皮去脏的精肉,回到了自己的老巢。

哪怕很渴望,程前也没有尝试咬上一口,他可是一名有理想,讲卫生的丧尸,怎么可能茹毛饮血?

平底锅,花生油,香煎鼠肉,浓香扑鼻,等到三分熟,再撒上鲜红的番茄沙司,顿时引发了程前的唾液。

狠狠地咬下一口后,便眯着眼睛慢慢享受这份比蠕虫更加香甜的美味。

程前不曾吃过田鼠,不知道田鼠是否真的美味,可口中的三分熟煎鼠肉,确实是超乎想象的美味,至少对丧尸的口感来说是如此,尤其是三分熟的内在,那一口血汁简直让他迷醉。

不知不觉,这只五六斤的鼠肉就这么被吃光,而吃光鼠肉的程前,竟然感觉到从身体内部不断散发的暖意,就像在肚子里藏着火炉,并不炙热,而是让人舒服的温暖,带给他一种想要打瞌睡的慵懒。

程前没有抗拒这份睡意,他分不清此时的自己是人类还是丧尸,当暖暖的热流在身体里流淌时,整个人都陷入了沉寂……。

吃了老鼠肉的程前感觉很好,出乎意料之外的好。触觉更加敏锐,站在太阳下,便能感受到一丝丝热,泡在凉水中,又能觉察到一丝丝冷。

爪子也更加灵活,很多无法做到的事情,现在都能轻易做到。终于不用再挂空挡,内裤安安稳稳的包在屁股上,甚至可以做到将蠕虫翻卷洗刷,然后再切成鱿鱼卷般的花刀。

更让他惊喜的是,舌头能尝出更多的味道。

当然,依然局限于红色,番茄酱与辣椒酱都是,番茄酱是淡淡的甜,辣椒酱则是单纯的苦,即使苦也比淡而无味强,如今程前最爱的就是辣椒酱沾薯片,嘎嘣脆。

日子似乎一天比一天好过,程前却在做离开前的准备。也许在下个月,再次返回时,就是他离开的时候。

而作为拥有一个小镇的物资的他来说,准备并不是难事,只需要一个背包,就能带走所需的物资。可惜爪子控制不了方向盘,不然会更加轻松。

余下的日子,除了练习刀法,程前已经不再去寻找探险了,就等着时间到了就离开,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感觉自己遗忘了些什么,又或者有什么事情正等着他去做。

随着时间消逝,紧迫感带来的烦躁越来越严重,程前一度怀疑是因为野兽要发起最后的攻击,可事实上一切风平浪静。

实际上,丧尸的原本就是暴躁而残酷的,此时程前的高峰强行压制,情绪反而更加烦躁。

最终,忍受不了情绪波动的他,将自己锁在某个地下室,然后灌了一瓶子红酒,然后一切终于安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