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榔头日记

榔头日记

榔头日记

作者: 檀清
已完结都市生活都市小说

44.90万 字   |44人 正在读

最新章节:第一百一十一章 光与爱(大结局)|更新时间:2023-12-27 18:40:32

作品简介
目录 (113章)

因闯了大祸而被送进精神病院的交通协警榔头,结识了6个身怀绝技的“精神病人”。    谨遵传统文化、死板守旧的司马大灯;有偶数强迫症的数学天才、游戏高手燕未寒;极度缺乏安全感、随身携带几十种凶器的赵随风;抑郁深沉、随时要哭的锁王袁清尘;裂成几十个人格并且都惟妙惟肖的段无情;认定自己是武圣转世、极度讨厌女人的型男萧慕白。  七人凑在一起,开始了一段史无前例的故事  

第一章 少年与婚约

  善与恶,是与非,都是人定义的。那么,人,是谁定义的。

  有人告诉我,之所以我可以跟几个精神病人在一起称兄道弟,是因为我也有精神病。

  我的几个兄弟中最风雅的一个——司马大灯说:对我们而言,精神病这三个字只作为一个医学术语而存在。他们不懂我们,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腰子不懂心的悲。

  我们是黑夜里的风筝,在没人看得见的高空自由飞翔,而圣洁的月辉,就是我们拽着地面上的污浊所追寻的信仰。

  ---------------------------------------------------------------------------------------

  我小名叫榔头。

  其实刚出生时,我们大槐树村最有文化的李先生给我取过一个相对文雅的名字:蓝田。

  可惜我爹觉着这名字有“蓝(烂)在田里”的嫌疑,非要给我改名。于是周岁那天,家人将一堆书、笔、钱、公章等等代表着权利与财富的东西摆在了我的面前,看我未来是从文从政还是从商。结果是,我的眼神只是象征性的在那堆东西上停顿了一下,转而目光如炬,奋不顾身的爬到木门后面,万份坚定的抓住了那把黑大粗猛的榔头,让我爹往腚上抽了三巴掌都不松手!伴随着一股哈喇子落在榔头上,算是滴水认主。

  我爹又要打时,邻居连忙上前相劝,说:蓝田爹,这是天意,逆天行事是不道德的。

  我爹长叹一声:好,既然天意如此,你也别TM叫蓝田了,你就叫榔头。

  我娘摇摇头:名字不能随便乱取,榔头可以当小名,大名不行。

  我爹精神一振:那好,再来一次,这次是什么都不改了。

  有了前车之鉴,他们换了套路,不知从哪找了本唐诗宋词八百首,又让我攥住了一支铅笔,说让我用笔在上面划,上面这么多好听好看的诗句,随便扒拉俩字都能绝响全村了。

  我不知道列位看官有没有读过杜牧的“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七年后,当我第一次庄严的在作业本上写下“上官青楼”四个大字时,旁边老师的腿都呼扇了一下。

  但大家都喊我榔头,因为没人愿意在大街上听到诸如“二哥吃饭没,干啥去啊?”“没事,上青楼那儿玩玩。”之类的对话。

  自那天起,我爹开始养成了餐必饮酒的好习惯,喝到动情处就把我提溜起来咧(liě,方言,通“揍”)一顿,咧完了就开始骂:小王八羔子,里面那么多字,你圈啥不好,你TM给老子圈个青楼!你看看老子的名字,再看看你的!哎呦不行,再咧一顿。

  终于,李先生有一次听见了,说你知足吧榔头爹,还有首诗里两句是“不长不成人,及长老逼身”,他要是圈了倒数二三字字,你打死他都没人管。我爹仔细一琢磨,虎躯一震,冷汗倒流,赶紧抱着我亲了两口。

  这就是我名字的大体经历,有点悲壮。我爹叫上官八方,名字比我有格调。

  邻居秦家比我晚两天出生的姑娘叫暖玉,也是李先生取的名字。暖玉有个弟弟叫秦辉,是我唯一的兄弟。我们虽然差了三岁,但却很投脾气,自幼一起长大。他寡言孤僻,不喜欢跟别人交流,唯独跟我在一起时能多说几句。他由于身体瘦小,容易被同龄小孩欺负,我几乎就充当了他童年时代的护体金刚——你们欺负小孩算什么本事,有种冲我来——事实证明那帮小王八羔子还是挺有种的。

  不过我也没白给他当护体金刚,多年后有一次约架,本来我是约了一个人,没想到来了一个村,正当我被打的悲天壮地之际,只见秦辉腰缠麻绳,手握红砖,从墙头大喊一声:干你们娘!伴随着这声厉斥,萧瑟秋风下,他举着砖头纵身一跃——摔折了腿。紧接着原本快被打完的我加他一起又被打了个半死。秦辉不只腿骨折,脑门上还因此留下了一个“✔”形状的伤疤,可以作为耐克的灵魂代言人了。因为秦辉骨折,回到家我又被我爹胖揍了一顿。虽然多挨了两顿,但自那之后,我明白了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小男孩是肯为我遮拳挡脚的兄弟,只是期盼他下次尽量别站那么高的墙上。

  那天我背着他去医院的路上对他说:小辉,你以后别喊我哥了,被仇人听到你跟我这么近,容易挨打。

  秦辉说:哥你真仗义,那喊什么?

  我说:喊姐夫。

  秦暖玉,人如其名,温润如玉,笑起来的样子像三月里的桃花。她是常年蝉联我梦境女一号的姑娘,而且我们还有一层特别亲密的关系——同桌。那节课上,语文老师念完那一句诗后,我拿胳膊肘戳戳她,问:暖玉,知道我以前叫什么名字吗?

  暖玉说:你不是叫榔头么。

  我以前叫蓝田。

  暖玉愣了半晌,突然红着脸抄起语文课本就磕在我脑门上,咬牙切齿的挤出三个字:不要脸。

  真的,骗你是老狗。

  暖玉面色绯红,扭过脸去:不要脸。

  我面目严肃的盯着她说:我真叫蓝田,我觉着咱俩还挺有缘,竟然能在一首诗里相遇。

  这次暖玉终于对我说了四个字:滚,不要脸!

  我最早的蓝田和暖玉的名字都是李先生给取的,那节课过后我才恍然大悟:李先生真乃高人也,同时对我改名的事情感到十分惋惜。后来听我爹说,李先生当年听说我抛弃了蓝田之名后,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一边哭一边骂我毁了他的一世才学。通过调查才知道暖玉妈妈当年也是风靡十里八村的村花,登门提亲者无数,李先生对其也十分爱慕,但她最终却选择了腼腆老实的秦老三……我方才明白了李先生的良苦用心。

  我喜欢暖玉,她在我眼中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弯月水眸柳黛眉,秀鼻樱口白玉颊——我觉得自己看过的所有武侠书里用来形容女主角的句子加起来也不够暖玉用的,就是好看。

  自小学起,在学校里,除了暖玉和秦辉,也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玩耍,本身我这名字就够令人费解的了,再加上我行为有些与常人不同——人动我静,人静我蹿。如此以来,我便被大家一致归为“神经病”、“小疯子”的范畴。

  其实我的成绩还是相对稳定的,九年来稳居年级倒数第一,从未失手。当然,这也是他们不爱跟我玩的原因之一,老师常常和蔼可亲的对大家进行教诲:圣贤有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们都离榔头远点,别让他给带疯了。

  那阶段,成绩往往是判定一个人是否优秀的标尺。

  除了成绩,我的爱好也与别人不同,足球篮球乒乓球等他们热衷的运动我是没兴趣的,我的爱好有三:一,闻汽油。二,看小说。三,看暖玉。

  的确,我自幼就有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不理解的怪癖——闻汽油。幼年时,看了部老动画片叫《邋遢大王奇遇记》,那会儿周围的小伙伴都喜欢邋遢大王或者其他正面形象,唯独我喜欢那只想要统治地球和消灭人类的老鼠领袖——鼠王,尤其是当它一瓶又一瓶的闻汽油瓶的时候,特别迷人。

  看完动画片后,我翻墙到老叔家里,从他那辆摩托车里偷放出来半桶汽油,放在鼻前闻了一下,瞬间什么烦恼都烟消云散,那种直入灵魂的油香让我神魂颠倒,倒数第一带来的烦恼由此消失殆尽,这使我在未来的多年时日里能做到蝉联第一而精神不倒。

  第二天听说老叔骑车去县城,到晚上十一点才喘着气推着摩托回来,坐在门口骂了一宿的娘。

  自那之后,我就像鼠王一样,染上了汽油的瘾,并且一发不可收拾。正常情况下,每天要闻个两三次,如果三天闻不到,就会像几天没抽上烟的瘾君子一样,喉咙发痒,浑身无力,并且极为暴躁。

  我的日常行为基本就在这三点中度过,闻闻汽油,看看暖玉,看看小说。然后把暖玉套进小说里开始编,有时候暖玉是个清朝时某个坐拥千亩良田的员外女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后来碰到了微服私访的皇太子——爱新觉罗·榔头,两人一见如故陷入热恋,但暖玉却被恶人相妒,那恶人花钱找巫师欲施法将暖玉变成丑女,但巫师青光眼外加脑痉挛,施法时候歪了一点,不小心把皇太子变成了一条狗。从此,暖玉开始抱着狗儿四处寻求帮助,最终在白雪漫天的冬季,一家人吃上了狗肉火锅。

  有时候,暖玉也是江湖上恶名昭著杀人无数的女魔头,当时的天下第一剑客——上官榔头决定要为民除害,便只身悄悄潜入女魔头的家中,藏在其床下,按兵不动伺机而发。但女魔头回家脱衣洗澡时候,上官榔头爱上了她,并且决定不杀她。为了能够天天看女魔头洗澡,剑客屏息伏地,一动不动,七天过后,终于饿死了。

  当然,秦暖玉也有可能是个男的,他是个惩恶扬善的侠士,有一天碰见几个流氓欺辱一个民间女子上官榔头,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苦战十八回合后,他终于帮助流氓将民女绑了起来。后来侠士见流氓给的辛苦费太少,一怒之下斩下几人狗头,将那民女上官榔头给放了,民女得见侠士神威,深深爱上并嫁给了他,从此上官榔头和秦暖玉的七十八房姨太太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类故事,我每天大概要在脑中编上几十个,而往往编故事的时候,我都会目光呆滞一动不动,就会给别人造成一种“这是愣巴!”“胡说,这TM是神经病好么”“我觉着更像疯子”的感觉。为了避免成为他们口中的愣巴疯子神经病,我大多时候都会找个蚂蚁洞,用装作研究动物文明变迁史的姿态来掩饰自己思考时的呆样。结果这样一来,他们又说我是个“看蚂蚁的愣巴疯子神经病”。

  我一看这样也不行,看来要拓宽视野,不能仅仅局限在蚂蚁身上,于是我开始看蜘蛛、毛毛虫等一切能活动的动物,再到后来,盯个黑板擦,盯把剪刀也可以度过漫漫课堂时光,反正无论我看什么,他们始终说我是个愣巴疯子神经病。

  而长久以来编的故事,印成书都能建个图书馆了。长时间处于这种看书编书的过程中,我的空间想象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锻炼。在我15岁的时候,一般的小说已经勾不起我兴趣了,通常看不到一半就已经猜出了结局。

  所以,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愣巴疯子神经病。

  针对这情况,暖玉在初中时也曾和我进行过一段对话:

  暖玉:榔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我:不知道。

  暖玉:听我爹说,你两岁时候就认识一百多个字,李先生都说你是神童,现在怎么回事啊?

  我:我现在也能认识一百多个字。

  暖玉:……榔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我:你看呢?

  暖玉:你问我呀?反正跟正常人不一样。

  我:他们是真傻。

  暖玉:他们傻?你是指哪些?

  我:觉得我傻的人。

  暖玉:包括柳第一?

  我:包括。

  暖玉:他可是没拿过第二的高材生,放眼全县也是无人匹敌。

  我:仅此而已。

  暖玉:也倒是,你也是多年来稳居第一,比柳第一还稳。

  我:排名只是个僵硬的表象,不重要。

  暖玉:那你考一回第一,让我看看你的僵硬表象。

  我:我考第一,你长大了嫁给我。

  暖玉:行。

  我:来,立个字据。

  暖玉:立就立,谁怕谁?

  就这样,奠定我婚姻基础的“十年之约”就这么郑重签了下来,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若榔头(上官青楼)期末考试拿第一,我秦暖玉十年后愿嫁给他。下面三个秀气的小字。

  我之所以一定要娶暖玉,不只是因为她好看,我不是那么肤浅的人。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要对她负责。7岁那年,我们相约一起去小河里洗澡,但是暖玉不够友好,不让我跟她一起洗,只能相隔几十米分蹲两处而洗,中间还隔着一道弯。后来我们洗完澡后发现衣服被人偷了,我厉声大骂一顿偷衣贼后,光着腚把赤身裸体的暖玉背回了家,那种滑滑腻腻的触感陪伴了我许多个寂寞的夜。

  我至今也没告诉她衣服是我偷的。

  那天签完“十年之约”回家之后,我将那张纸拿给我爹看,我爹瞅了一眼,露出两排大牙就笑了:憨货,想娶秦家姑娘还用考第一?老子多给你攒几年钱就行了,秦老三跟咱这关系,成为亲家不就一句话的事吗?

  我抢过字条,一边往外拉一边说:爹你先爬出来好吧?满圈的猪都让你熏得直翻白眼了。回回你喝完酒,猪跟着醉生梦死。

  我爹的本事我知道,指望他攒钱,我下辈子都得打光棍,能把我不少零件养活大就已经不易了。身为一个祖传的铁匠,同时又是白事带头人,哭丧委员会会长。那自然不用多说,这等艺人按理说在村里都是有一定地位和财富的,但我爹不行,好酒好赌,一边挣着一边输。三岁那年差点把我都给送出去,当时我爹跟几个外村的工匠吃饭,他喝了一斤多酒后开始跟人家打牌,输的昏天暗地,最后没得输了,脑子一激灵,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当场就把我当赌注给押上了,后来他们要掀牌决胜负的时候,我及时出现在门口并且洪亮的喊了声爹,对方看了我一眼,裤裆一紧,立刻把要掀起的牌给盖了回去:八方啊,我输了,钱都给你。他们走后,我爹翻开那三张牌,是3个A。

  事后我爹分析,肯定是我满脸绿漆、穿着大红裤衩、手持小榔头、头戴铁碗、脚踏白鞋、口咬猪尾巴的形象把他们给吓着了。

  所以,指着我爹给我攒钱娶媳妇儿的愿望是不可能达成的,我只能靠自己,还有那张字条。

  那天夜里,我小心翼翼的将字条收起来放在一个小木盒里,从那天起就开始搂着小木盒睡觉,并于当天夜里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次春梦。

  那年,我15岁,一条蔚蓝色内裤5元。

  那年,秦辉的失踪,使得一切都成为了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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