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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丛林法则,野兽的规矩

第7章 丛林法则,野兽的规矩

书名:黑白往事作者名:萧索江城暮本章字数:2211更新时间:2022-06-13 10:14:02

“我这是第一次进来,说不定以后就出不去了。反正身上已经背条命了,我不在乎再多一条!”

听到我说这话,胖子竟笑了起来,一脸戏谑的看着我,似乎早已经把我当成了砧板上的鱼。

“你知不知道这里的规矩?还别惹你?”

三个男的冲我走过来,其中一个红毛怪一脚踹在我的腹部。这让我想起了老王头儿的那一脚。虽然力道不如老王头儿的大,但还是将我踹倒在地。

刚从地上踉跄的爬起,还没等站稳,背后忽然又是一脚。三人很有默契的压在我身上,让我起不来。

这时,胖子蹲在我面前,他一只脚踩在我的脸上,那肮脏的拖鞋散发出一股浓重的酸臭味。

“哼,现在知不知道什么是规矩?”

我紧咬着牙关想要反抗,可身上还有三个一百来斤的人压着我,使我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时,栏杆外的警察见状,用警棍敲打着栏杆。

“都给我住手!”

几人站起身对警察挥挥手,便四散而去。那警察打开门,对我询问一番情况。见我没什么事后,转头离开。

是啊,有事跟他说了也没用。在这个地方,只要你没立足,那你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胖子再次冲我走过来,脸上挂着让人恶心的微笑。

“就你这怂B还杀人?你杀一个我看看!”

紧接着旁边的一些人跟着附和着,也都是想讨老大开心,让自己少受欺负而已。我明白这里的规矩,在这个没有任何约束的地方,往往是拳脚大过一切。

“哈哈哈哈,胖爷,这小子顶多是吹吹牛,你看他的样子怂货一个。”

“是啊是啊,你看他现在那样儿,一点本事都没有,就知道放狠话。”

我很淡定的没吭声,现在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毫无意义。辱骂他们也是徒劳无功,而且说不定下场会更惨。

胖子站到我面前,一只手抓着我的头发,一只手指着我。就在他要羞辱我时,我一口咬在他手指上。

鲜血流入口中,那股腥咸又温热的血液,使我恶心的连连作呕。胖子大叫着抓住被我咬破的手指,妄图想将血止住。

看准时机一脚将他踹倒,随后我抡圆了胳膊,一拳一拳的朝他脑袋上招呼。他被打的连连求饶,但我一点也不觉得他这副样子有半分可怜之处。

我狠狠的踩在他受伤的手指上,身旁几人似乎被我的狠给吓到了,但没过多久便反应过来,三人冲着胖子走来,我一只手抓住胖子的喉咙,使他喘不过气来。

“谁TM敢过来试试!我不在乎多弄死几个!”

几人看我的眼神明显发生了变化,随后站在原地动也不敢动,样子很是滑稽。

胖子在地上想要站起,但还没等他起身,我便一记鞭腿踢在他那肥胖的屁股上,随后拳头像雨点般不要钱似的招呼在他面门上。

“我错了小哥儿,错了,以后这里您是老大,求求你放了我吧!”

胖子被我打的连连求饶,看他的样子我冷笑着。

“你不是不怕死吗?啊?怎么,怕了?”

“怕了怕了,求你放了我吧,我就是个纸老虎,以后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他眼中流露着恐惧的神色,看样子是真的被我打怕了。我刚才对他的一系列毒打就像一条疯狗一样。

胖子见我停手,立马捂住手指。他哭了,可能这就是内心深处的恐惧吧。

刚刚打我的三人见胖子现在这副模样,心里顿时慌了神。

“你,过来!”

我指着刚才踹我的红毛儿说道。但他因为惧怕我,所以根本不敢过来。

“你不过来,我就过去!你也想和地上这胖子一样吗?!”

那红毛儿怪看了眼地上的胖子,随后竟跪在地上。

“哥我错了,哥,您……您饶了我吧,刚才都是误会。您就拿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我走向前,一巴掌扇在他的脸上。周围的人也很上道儿,拼了命的打刚才那三人。

我靠在墙上看着眼前这一切,事情似乎没有我想的那么困难。在这个没有任何约束的地方,丛林法则就成了最原始的规矩。

丛林中,野兽的规矩比较自然,谁狠谁就是这里的王,当然了,如果有人干掉了之前的王,那他就是新的王。而谁是真正的王者,那么下面这群人就会听谁的。

看着这几人被打,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弱肉强食。刚进来时我还是个案板上的鱼,挨刀的货。没想到现在却成了这里的王。

这时,一个染着黄毛儿的小子靠在我身旁,给我点了根烟递过来。

“大哥,怎么称呼您呢?”

我看他一脸憨厚的样子,接过烟抽了一口。

“我叫杨辰,也不我用叫哥,称呼我阿辰就行。被身边的人叫了这么多年,我也习惯了。”

“那不行,您是这里的老大,我们以后都得叫您辰哥。这规矩我们还是很遵守的。”

我笑了笑,其实我明白,在这里不能表现的太好说话。那样不容易立威,很多人就会不服我,我可不想成为下一个胖子。

“规矩是人定的,常规只是限制普通人的东西。当然,你们叫我什么都行。”

我拍了拍眼前这黄毛儿的肩膀。

“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人也挺老实,怎么进来的?”

那黄毛儿挠了挠脑袋,随后结结巴巴的回答我。

“我……我叫徐嘉……是个开锁的……”

开锁的?我顿时明白了,按照江湖中的话术,他应该是个小偷。听他这个名字,我总觉得很熟悉,但又说不上来。想了好久我顿时想起一个人。

“哎,你小子是不是在滨城实验小学上过学?”

徐嘉挠了挠脑袋,点了点头。

这小子我认识,小学时候还是我同桌,那时候我俩关系还挺好的。后来上了初中以后,就没见过面了。听人说他当时家里出了些事,就去外地读初中了。

我说刚才这小子怎么没说是我同桌呢,合着刚才看我挨揍,他怕说出来认识我后,遭连累。

这小子刚才一定认出我来了,但考虑自身安危一直没说话,所以现在才不好意思和我相认。

话说他可真是贼性不改,小学时候班里经常丢东西,我跟他做同桌时候总丢钱,后来我就想到装睡,将钱放在兜里引诱他一下。他趁我睡着时把手伸我兜里偷钱时,被我发现了。

他还死活不承认,说这叫借和拿。但他怕我说出去,就拿钱贿赂我。后来他顺来的东西都会和我分享,就这样我俩关系很不错。想想小学的日子,那段时光过的还真是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