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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草野之中遇高人,奇人其事难自量

第10章 草野之中遇高人,奇人其事难自量

书名:再见野莲花作者名:白蔡-奇迹小说家本章字数:2582更新时间:2023-11-07 12:08:13

在适应乡村教师这个角色的日子里,时光流逝的很快,当我逐渐的从面对一群顽皮孩子束手无策到想办法树立威信,不怒自威,就像每一个初进学校的年轻老师一样,在平淡的日子里一点一点的积汇着,除了爱,也许我一无所有,就像16岁那年的青春,除了大好的青春,生命本身就像一张无比洁白的纸张。

家庭和我自己人生命运的危机感,以及忽然的又一次交手孤独,使年少的我,在没有孩子在身边的时候多少有些不快乐,我的快乐是给人们看的,我需要他们幸福,人们幸福的时候我偶尔快乐,就像是劳动的收获。

那天,学校里来了一个怪人。

春日里中午的阳光在故乡真的很美,我在树的中间找来一把办公的椅子,随手拿起这个小学校里唯一最上档次的书,中国古代诗词索引,1429页,翻了几页,都是古代著名的句子,写的真好,我沉醉在诗人笔下的世界里,一个一个的去幻想,幻想那些陌生而华丽的辞藻的背后是什么样的故事和心情。一抬头,故乡的天空几乎总是那么的蓝,纯洁的只能让人去联想九天之外的神话,云彩是飘渺的,小鸟的叫声和树叶的微动是生动的,干净的,尽管,也许富裕的人们说这叫一贫如洗。

隐隐的看见落在自己前面的影子,身后来了一个人。

我便起身礼貌的和他答话,他是一个这样的人。

满面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的尘埃,那种黑和脏甚至是油光的,就像乡下没有人管的孩子经过一个冬天的风吹日晒的积累攒下来的那种不堪入目,可是他,看样子,30出头是有的,这个年纪的人,再怎么样的不支事,也不至于如此不顾着自己。而且,已经是春日了,连孩子们都肯让家里的长辈洗去那些污垢了,他却穿着一身中山装,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每次看见他也都是这身衣服,以至于那身唯一体面的衣服从来都是无法体面的,右边的袖子却是裂开到胳膊肘的,刚好方便写毛笔字的样子,看上去多少让人觉得怪异,而我当年,却没有从这种怪异的感觉里得到该得到的信息,因为,如果他不是个傻子,这种装束,就是有意而为,那么,为什么呢?

尽管他看上去不是寻常,但他看我手里那本书的贪婪的眼神和他说话的得体和举止,使我还是有些尊敬他,一个对书本本能贪婪的人,何况,他说:

 “你看这书?”

 我答到,学校里实在没有合适的书看。

 他说:“能看懂?”

 我说,:“学了一点古文,看着玩。”

 他就睿智般的笑笑,狂人般的往办公室去了,那种神情,当时我无法用言语形容,后来读庄子的《逍遥游》的时候,忽然的就想起了当年的这个怪人,那种感觉是相吻合的。

办公室的人偷偷告诉我,不要多理他,他是个傻子。

但是也有知些根底的人说,他不傻。

还有人说,他有时候傻有时候不傻,不犯病的时候比我们聪明。

 总之,办公室的老师们都比较恭敬他,男老师们会自觉的递烟给他,看来,他是这里的常客,他太潦倒了。大家关于他的话题,五花八门,但是都是听说和传闻,那种东西,可信度不高,大家却愿意相信,因为人们觉得如果有一种解释肯定是比只是怀疑好的多,事实往往相反,流言,百分之80以上都是假的,传播流言的多半动机不纯。万幸的是,他是一个懂得人性和善于利用流言的人,后来我才明白。

 我去上课的时候,他还在那里贪恋毛笔,墨迹打到他右边裂开的袖子上边,他也不管,安静的写,字迹还算凑合,毕竟,当代写毛笔字的人少了,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我父亲那一手绝活,年轻的男教师,一边哄他写字,一边拿烟作为酬劳给他,因为当时做老师的都是有毛笔字钢笔字之类的基本功训练的,我父亲年年第一名,可是年轻的老师们对这个事情就特别头疼了,他们总想钻空子,以为是聪明。

 等我放学回来,就看见办公室门上和墙上用毛笔写的诗词文章,那时候的我多半读不懂里面蕴涵的深层含义,但是那首著名的岳飞的《满江红》却是稍微有些文化的人都读过的,我看过一次,没有背下来,而在这个穷乡僻野里,这个被人们称为傻子的人写下来了,我悄悄的抄在笔记本上,后来,就背诵了下来,但是当时的我却不明白,这是他求救的信号,他委屈的一生虽然比不得岳飞将军,却也够他自己和读完关于他的这个故事的人辛酸一把了。

 那时候,有一天中午,有个年轻的女教师就他的问题给我们这些不知情的小辈们做了个简单的解答,她的话也是从前的在这里的老师们那里听来的,乡村的生活太平静了,以至于这些事情总让人好奇,所以居然传承下来。

 她说,在恢复高考以后,初中考中专正热门的时候,他是个才子,成绩在班里都是拔尖的,读了很多书,肚子里很有道道。当时,我们乡里,有个成绩不太好,但是用今天的话说,情商比较高的一个姑娘,找到了他,俩人私定终身,才子家里贫穷,能有姑娘主动愿意嫁给他,他也自以为两人可以一比山伯和英台,是的,英台看上山伯这个人,除了慕山伯满腹文章,还喜欢山伯这个人是个忠厚的儒生,所以生死相约,可是这个姑娘,可不是许多年前的祝英台,她是慕他的才华,却不甘心他的贫穷的日子,她想借他的才华做个踮脚的石头,年少痴情的才子哪里知道私定终身只是计谋,一朝失足就是一生的怨恨。

女孩子哄着他说道,咱们在卷子上换换名字,我先去上学,在那里等着你明年来。

 通知书发下来了,女孩子却翻脸不认人,他家里贫穷,读不起书,一时气急攻心,就疯了。

 当然,这些是传言,但是传的有一点真实,只是他疯的原因,远远不是这么简单的气急攻心,这件事情,在我18岁离开故乡之前的另一件怪事里有了彻底的结果,或许,这就是缘分吧,冥冥之中,有时真的也有定数。

 每次我见到他,都以平常的礼节对待,能读懂平常礼节的傻子,在后来,我也都是这么对待的,对于他的来去,当时并不太上心。

 但是有一天,我上完课回来,却在办公桌上找到两行钢笔字,字迹写的有些隐藏,半隐不隐:

人怀壮志,有朝当自立。

士抱雄心,无运亦能通。

他从来不在我的办公桌上面胡乱图画的,因为我来学校的时间比较短,大家不够熟悉,但是能够通过不多的接触,知道我的内心并指路给我的人,还是头一回,多年以来,尽管我成绩优秀,天赋有那么一点,但是从小到大真正一直默默支持我的人其实并不多,除了我的恩师,他是个例外,为了这份知遇之恩,多年以后,我为他写出他的故事,为他昭名天下。

连我的父母都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孩子该做什么,一个陌生人能够看的出来,且指点与我,至少也说明,这个怪人不怪,心地还很善良。也许正应照了我的话,三百六十行里也许聪明人各自有,但是心术若是错了,这后面的成就,总是对的没有错的多,一个大智慧的人,首先总是一个好人,哪怕他短如韩信,那短也是计谋,不是心术。

有了这两行话,后面的这个暑假就变的有些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