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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硬笔瘦金体

第3章 硬笔瘦金体

书名:舌尖上的北宋作者名:梦回东京本章字数:2826更新时间:2021-12-27 16:37:29

丰乐楼东家眼神严厉地瞪了黄大厨一眼,随后满脸笑意地看向林诚。

就凭这几份菜肴,哪怕不能让李家小娘子满意,也定能让酒楼生意更好,左右都不亏。

不过……

这用料也着实是贵了些,不提那些名贵的香料胡椒。

只那一贯糖霜,就花去了十几贯,实非普通百姓所能承受。

“小……小师父,你这四碟菜装盘后都会淋上一遍汤汁,不知有何讲究?”

林诚笑了笑,拱手道:“东家好眼力,此法名为勾芡,糖霜和淀粉相融,不仅能为菜肴增色,更能给菜肴平添三分风味。”

后世勾芡是一种习以为常的做菜方式,大到星级饭店的主厨,小到寻常老百姓的家常菜,几乎都用勾芡来为菜肴增色增味。

但在北宋,因为糖霜的昂贵,普通糖浆又没有应有的甜度,是以勾芡之法并不流行。

“好好好,我这便送去三楼。”丰乐楼东家喜出望外,底气更足了些,便和酒保一道,端着菜离开了后厨。

他走后,黄大厨立时换了一副面孔,怒视着林诚。

林诚也懒得理他,只是看着后厨剩下的糖浆,回忆着有关黄泥脱色法的步骤过程。

宋人孟元老所著的东京梦华录里曾记载过,汴京街巷间常有小贩推着车,沿街贩卖‘沙糖’。

‘沙糖’粘稠色褐,置于木桶中。

一瓢沙糖,值百钱。

而巴掌大小的一罐糖霜,其价值,却高达十几贯。

期间差距,足有百倍。

可是天然糖霜难得,一桶百斤糖浆,也未必能得半两糖霜。

“按照开工天物中的记载,黄泥脱色法制取的白糖,不仅色泽甜度超过糖霜,百斤糖浆更可制取五六成的白糖。”

“别说是五六成,哪怕是一成,那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想到这,林诚眼前好似出现了一座金山银山。

“嘿嘿,穿越到这北宋也不全是坏事,不说其他,一本开工天物做指导,怎么也能挣个巨富身家,到时候娇妻美妾,水灵灵的丫鬟……嘿嘿嘿,得感谢宋大科学家,等发达了一定得造个牌位好好供奉着!”

林诚咧着嘴,越想越开心。

他却没想过,人家宋应星要五百年后才出生,哪有古人给后人造牌位供奉的道理。

约莫小半个时辰后。

林诚正打着盹,坐着娇妻美妾的大梦。

丰乐楼东家疾步进了后厨,神色兴奋。

“神了,真神了。那几道菜式真就入了李家小娘子的眼,吃个了干干净净!”

林诚打了个哈欠,并没有太过意外。

厌食症在古代的确是个稀罕事儿,毕竟古代再繁华,美食再多,也比不得后世。

后世那些个娇贵的小祖宗,谁没点挑食厌食的毛病。

林诚钻研厨艺多年,古今中外,八大菜系,药膳养生,啥都会一点。这点开胃食谱,还不是手到擒来。

“小师父,快别睡了。许相公和小娘子指名要见你,快和我去三楼吧。”

“哦?!”林诚目光一亮,心道总算是钓上大鱼了。

虽然不是古代人,但林诚也知道,在古代士农工商,商人虽富庶,地位却不怎样。

更别提连商人都算不上的厨子了。

想要生活的安稳,怎么也得找个棵大树才好乘凉。

酒店三楼,靠窗雅座。

“他?掌柜的,你莫欺我不晓事,一个吃白食小和尚,能做这么一桌美食?”丫鬟小月看到来人竟然是先前那个短发青年,脸色惊诧。

便连那许世济,也开口说:“掌柜只管把你家厨子喊出来,我等不为难他,反而要多谢大厨,能让师姐胃口大开。”

“掌柜的莫急,我见这几样吃食颇为新奇,尤其是那一碗红枣莲子羹勾人食欲,便想询问一下是用了何种酱料,以后好让家里的厨妇也照着做一碗。”

李家小娘子温婉如玉,柔声道了一句。

说来也奇怪,平日里她家中也有做红枣莲子羹,但和刚才那一碗莲子羹比起来,却实难下咽。

丰乐楼东家闻言,放下心来,乐呵呵地道:“小娘子容禀,方才那几样美食确为这位小师父所做。”

“哦?”

李家小娘子一怔,下意识看向林诚。

虽是一头短发,但站在那儿身量挺拔,清秀的面貌让人平生几分好感。

最让小娘子惊讶的,还是对方的目光……清澈、大方,还带着一丝藏在深处的傲色。

似乎是注意到了她的目光,林诚嘴角轻翘,轻眨了两下眼睛。

“呀!”

李家小娘子顿时心跳漏了一拍,好似被蚊子叮咬惊了一下。

回过神来,她毫不示弱瞪了回去。心中轻骂一声,“果是个登徒子!”

好在在场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此事,李家小娘子也不想声张。

宋朝风气开放,并没有像后是一样,女儿家都是养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著名女词人李清照写过一首减字木兰花,里面有一句‘卖花担上,买得一枝春欲放。泪染轻匀。犹带彤霞晓露痕。’

这句词说的是她和丈夫成婚不久,丈夫上朝值班,而她则是出门逛街,遇到一个卖花的货郎。

看到卖花担上,鲜花娇嫩,还沾着露珠。

后一句则是,‘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

李清照便想着,回去后一定要让丈夫回答,是自己好看,还是这支花儿好看。

词里词外,闺房意趣盎然,李清照率真、活泼,还带点小傲娇的性格跃然纸上。

当然!

最重要的是,从这一首词里也可以看出。

宋代的女子,无论是下层百姓,还是士族贵妇,都不像后世想得那样,被拘束在深闺,不见外人。

林诚落落大方地朝着几人拱了拱手,然后道:“小娘子是患了厌食之症,最忌甜糯。每日吃饭之前炖一碗红枣莲子羹,掺入少许的山楂,可开胃。口味也要以酸甜为主,如此月余,厌食症自然不药而愈。”

“原来如此!”

丫鬟下月恍然大悟,难怪刚才觉得那碗红枣羹和自家做的不一样。

她欢喜地拍着手,笑道:“你这小和尚,有这等手艺怎地还做吃白食的勾当。”

“第一,我可不是和尚!第二,我也没有吃白食!

听到这话,林诚不乐意了!

不管是现代还是在这北宋,自己都是大大的良民,吃白食这坏名声可不背。

说着,林诚顺手从怀里掏出一支钢笔。

“那日吃了饭,身上的确没带钱。便想用此笔抵押几日,有了钱再赎回来。谁料东家不识货,偏说这是一节铁棍。”

三天前穿越过来,林诚的随身物品除了衣服,也就只有这支,当初花了上万美元买的万宝龙的钢笔还在。

至于那一身名牌衬衣,早被丰乐楼东家拿去当了。

还只当了一百钱!

许世济闻言,从林诚手中接过万宝龙钢笔赏玩了一番。

笔身光滑圆润,浑然一体。入手微凉,好似握着一节铁棍。

“怎地这笔如此奇怪,也不见有笔尖?”

他边说,边把钢笔交给林家小娘子。

后者也对这支笔好奇不已。

宋代文风鼎盛,文房四宝尤以湖笔、徽墨、宣纸、端砚最富盛名。

其中的湖笔以狼毫笔、羊毫笔为精品。

林家小娘子家学渊源,对各类名笔算是如数家珍,但也不曾见过如此奇怪的毛笔。

林诚也不回答,取来一张白纸,从李家小娘子手中接过钢笔,啪嗒一声取下笔盖。

随后,在纸上书写起来。

林诚自幼孤苦,很早就明白了唯有知识才能改变他的命运。

无论是学校里的知识,还是各类手艺学问,只要有机会,他就如同一块海绵,如饥似渴的吸引着一切营养。

书法也是一样,他曾经下过苦功夫练习过钢笔字,主要以瘦金体为主。

不得不说,宋徽宗治国不咋样,发明的瘦金体的确美观。

其形灵动挺瘦,铁画银钩。

哪怕不懂书法的人,看到钢笔写的瘦金体,都会觉得赏心悦目。

林诚刚写了几个字,林家小娘子不由目光一亮。

细细打量一番后,忍不住赞道:“至瘦而不失其肉,好字!”

许世济满脸认同,惊疑不定道:“这般字体,前所未有,难道是这位兄台独创?”

字写得好的人,多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但能开宗立派,创出一类字体的人,数千年间也就那么几人而已。

想到这,许世济满脸讶然,不可置信地望向林诚。

难道,自己将要见证下一个书圣的诞生?